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校门面房、基站站址场地出租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24-10-19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点击数: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校门面房、基站站址场地出租评估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需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校门面房、基站站址场地出租评估项目

项目地点:杨凌职业技术学院三校区

项目预算:10000元

工期要求:5天,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二、采购内容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陕教〔2024〕7号)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规范省本级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工作议事程序的通知》要求,对我校61间门面房,面积约4400平方米,17座(含6个5G微站)基站站址场地出租资产进行评估,确定招租底价。具体位置如下:

1.南校区(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

101青年教师公寓临街上下2层门面房9间,校内文印室1间,7座基站(包含2座5G微站)

2.西校区(杨凌示范区西农路5号)

东大门南北两侧临街上下2层门面房50间,5座基站(包含2座5G微站)。

3.北校区(杨凌示范区佑仁路5号)

校内理发室1间,5座基站(包含2座5G微站)。

三、商务要求

1.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

2.验收方法:采购人依据合同进行组织验收。

3.验收依据:合同文本。

4.款项结算:经采购人确认后,终验合格支付合同金额100%。

5.结算方式:银行转账。

6.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7.服务质量保证:按时保质完成评估报告,并提供5份正式纸质评估报告(含电子版)。

8.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执行。成交单位未按成交合同提供服务的,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追究。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评估资质。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线上询价,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询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均提供电子版);

3.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劣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需提供资格要求材料的PDF扫描件(以上材料放入同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为供应商单位名称+资质

五、公告期限

2024年101917:00至2024年102317:00时止

六、询价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1023 17:00

2.递交邮箱:305209619@qq.com

3.供应商在指定邮箱递交询价单,询价单格式为PDF,文件命名为供应商单位名称+询价单。将询价单与资格要求材料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供应商单位名称+询价单”,压缩打包后传至指定递交邮箱。

4.开启时间:2024102317:00

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地址: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资产设备处A-BG-113办公室

3.联系人:肖老师

4.联系电话:029-87088795

八、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之日向资产设备处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的纸质版。

附: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校门面房、基站站址场地出租评估项目询价单(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