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要求,12月15日至25日,院纪委安排7名纪委委员深入到14个院部,开展了师德行为“红七条”警示教育宣讲活动。全院400多名教师参加了活动。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明确:建立健全高校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惩处机制,划出对高校教师具有警示教育意义的七条师德禁行行为,简称师德行为“红七条”。师德行为“红七条”包含三大层面:国家利益、学生权益等法律政治问题,学术不端和科研腐败问题,性骚扰学生等作风问题。
会上,宣讲人集中通报了全国几起违反师德行为的典型案例,希望全体教职工引以为戒,要求大家要严格按照师德行为“红七条”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建设清正廉洁的师德师风,真正做到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和把我院建成“国内一流高职名校”而不懈努力。
(文/纪检监察审计处 王湘芹 责编/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