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布了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我校党委统战部被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学校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引导工作,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通过搭建活动平台,积极引导少数民族学生融入校园大环境,丰富了校园生活,营造了“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和谐氛围。
文/党委统战部 王冰楠 责编/马玲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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