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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8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获省教育厅通报表彰

时间:2019-05-30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 点击数:

 

近日,省教育厅对所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厅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我院2018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工作被评为优良等次,位列省本级预算单位第8名,高职院校第1名。

为了推进预算制度改革,提高部门预算管理水平,2016年,省教育厅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部门预算管理综合评价暂行实施办法》,每年对省本级所有预算单位上年度预算管理综合情况,分别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3大项13个子项进行量化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良(80分以上)、一般(70-80分)、较差(70分以下)三个等次,考核评价结果在全省通报并运用到省本级预算单位财务(会计)工作先进评选、年度预算财政资金拨付等方面。

2018年,我院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按时完成省教育厅安排的各项财务管理工作,被省教育厅评为全省教育单位会计工作先进集体。

                               /财务处 郝铭  责编/陆敏